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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师】教学中成长,成长中教学 | 政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陈海峰

作者:  时间:2023-02-10 11:23  浏览:

【优秀教师】教学中成长,成长中教学| 政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陈海峰

师者介绍

陈海峰,女,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师,副教授。任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十二年,主要担任《环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学专业本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主持并参与省级课题4项,主持校级相关研究课题4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2部,参编教材1部。

个人荣誉

多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一等奖”。

多次荣获学校“优秀教职工”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两次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项。

指导的学生项目《红色摇篮筑将心—振兴黄冈红安县乡村文化之旅》。在“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中荣获高教主赛道铜奖。

指导的学生作品《大数据时代防范校园诈骗的实证调查研究》在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师箴

真正的自由是自律的自由!只有严格的自律,才有从容的自由。

教学方法与理念

以理论讲授为主线,夯实理论基础;以思维能力、人文精神培养为重点,提高综合法律素质。

与学生合影 

在文理教学生活的感受

在武汉文理学院十二年的教学生涯,回想起来是满满的感动和收获。面对的永远是年轻的、满怀求知渴望的学生们。法律的不断修正和颁布,时代的发展,社会新问题的突现,使得法学教学的知识体系也要更新迭代,常学常新成为常态。跟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成为了文理教学的最深印象。在信息大众化的时代,年轻的同学们高速获取信息的能力,使得老师的知识权威不断被挑战。挑战既来,亦是压力,更是动力!在教学中抛出问题,与同学们共同探讨,擦出思想碰撞的火花,是课堂教学中最炫的光彩。

徒法不能自行。理论教学的同时,以鲜活的社会热点案例,引导学生从事件现象看到事物本质。法律理论为法律介入社会生活提供了依据,法律思维则为法律与人类社会生活的互动提供了方法。在不断的知识积累之上建立起法律的思维和素养。学习的过程中已经不知不觉的成长为一名成熟的法律人。

然则社会是复杂的,“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完美的社会秩序符合天理、人情、国法,是情理法的协调融合。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的形成使得法律执行有了温度。当法与人情、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时,找到情、理、法的平衡是法律人的基本职业要求。品格可能在重大的时刻表现出来,但它却是在无关紧要的时刻形成的。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人文精神的引导尤为重要,润物无声般的渗透到知识体系中。

殷切寄语

一个人对待事物的担当,藏着他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这份担当,也会推着他走向更远的路。

愿同学们能心如明镜,眼若星辰,便是看尽人间丑恶,也能心存善良,优雅从容。见贤思齐,永存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

——陈海峰


政法学院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