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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21-12-18 14:22  浏览:

政法学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学研讨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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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响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由中央宣传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一书,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武汉文理学院于本学期针对2021级新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统领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是法学院校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同时也是一项崇高的政治任务。学期末,政法学院圆满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的教学工作,于2021年12月15日就本课程的教学情况召开教学研讨会。

会议开始,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李蔚老师首先发言,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开设以后,本院经过调研,决定采取多名老师以专题课方式给轮流上课的方式,从目前来讲,总体效果良好。一方面,这种新的授课方式不仅实现了教学方式的创新,还能够使全体法学教师都参与进来,每位老师可以根据自己所学的方向,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成果,在吃透专题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专题讲授,有利于深挖专题内容,将课程讲清楚、讲透彻,同时能保证在专题内容上各班级接受的知识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对于大一新生而言,也能使学生尽快认识并熟悉每一位老师的授课风格,更有利于后期专业课的教学效果。同时,也要注意总结经验,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授方式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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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由每位老师进行专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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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发言的是政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陈海峰老师,她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为同学们进行了深刻的讲解:从其政治意义上来看,法治应包含政治内容,只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才能看清法治的本质,只有从政治上解决问题才能抓住法治的根本;从其理论意义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持续创新发展的思想指南;而从其实践意义来看,更是举足轻重,陈老师从以审判为中心的法治改革切入,将改革前后的法治与政治的关系进行对比,引导学生深入了解中国司法实践现状以及法治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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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位发言的是法学系主任张卫容老师,专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的绪论篇,她主要就自己的教学思路与教学方法作了简单的汇报,并从个人角度,结合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解读了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意义,同时也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

第三位发言的是吕溪老师,吕老师结合自身专业,运用比较研究方法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深刻剖析依法治国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意义以及如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他还发现,学生普遍对于案例更有兴趣,建议大家可以在课堂上多讲案例,一方面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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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位发言的是思政课部的祁铂老师,祁铂老师在课堂上引导学生积极讨论,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问题,并且也清晰解答了“党大还是法大”这一伪命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与法治观念。

第五位发言的是汪慧老师,汪老师从《淮南子》“治国有常民为本”为切入点,引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国家治理的核心宗旨,又以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相结合的方式,透彻分析了我国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伪民主之间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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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位发言的是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李蔚老师,李老师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的发展路径为线索,详细讲解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专题内容,并提出思考,如何在创新上课形式的基础上更好地完成课程内容的问题。

第七位发言的是思政课部的王晓默老师,王老师结合思政与法学专业的特点授课,从宏观上剖析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优越性及其具体内容,并引导学生积极互动,课堂氛围良好。同时,她也指出,思政课部本次与法学系的合作取得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效果,希望在今后的教学中能够继续合作,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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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位发言的是袁红艳老师,袁老师主要通过案例为学生讲解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内容。她指出,法治政府是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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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位发言的是罗晓霞老师,罗老师专题讲授“科学立法”一节,她认为,科学立法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前提,能够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产生政治认同,更加科学地推动依法治国的全面实施。

第十位发言的是吴蕾老师,吴老师结合中国法律史内容,从“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等名言锦句入手,全面讲解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位发言的是金星老师,金老师通过讲述长臂管辖的案例,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为何要坚持以及如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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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位发言的是王小娟老师,王老师通过对律师职业道德和《律师法》的深入分析,向同学们生动讲解“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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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位发言的是田菲老师,田老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入手,以“WHY”、“WHO”、“WHAT”、“HOW”为线索,为学生们深刻剖析了如何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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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位发言的是罗平老师,罗老师认为,要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就要建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全面把握安全问题。

第十五位发言的是杨婷婷老师,杨老师以案例切入,组织学生积极探讨应该坚持法治还是坚持德治,进而深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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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位发言的是万昭晖老师,万老师运用提出问题、引出案例、解答探讨的教学方式,指出要处理好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就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最后,由武汉文理学院教学副院长陈海峰老师总结本次课程的教学经验和亟待改进之处。首先,陈院长向全体教师表示感谢,感谢各位老师勇于克服困难,圆满地完成本次教学工作。其次,思政老师与法学老师团结协作,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建议今后加强不同专业之间的交流互助,更好地开展今后的教学活动。最后,陈院长也指出了本学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第一,章节划分应该更加科学,才能使学生更容易掌握并接受;第二,教学过程中不应过多地脱离课本,发挥专长,还是要坚持以教材为基础;第三,个别老师的PPT字体太小、颜色太浅,影响教学效果,建议改进;第四,平时成绩的标准应该按照学校标准统一;第五,各位老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学习还需加强,并在平时积极把握每次学习研讨的机会。


政法学院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