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5-11 14:20 浏览:
陈海峰,女,汉族,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职称,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十余年,曾多次获得校级教学质量奖一等奖。主持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婚姻家庭继承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法学专业的负责人。主要承担环境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继承法等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主持校级重点课题一项,一般课题三项,主持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项。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三部,参编教材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