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教研室】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研室简介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研室是政法学院法学系下设教研室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研室主要承担《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教学和相关理论研究等工作。
经过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该团队现有专任教师5人,其中副教授3人,全部拥有研究生学历,有多人次获得校级教学质量奖。教研室教师积极开展参与各项教学科研工作,多年来先后主持完成多项省、市级课题,并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同时编写完成法学类专著、教材多部。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教研室名单:李蔚、陈海峰、张卫容、田菲、俞丽英。
李蔚,男,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副教授,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共党员、民盟盟员。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硕士,现任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社会兼职: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民主同盟湖北省委员会“同心律师团”成员、湖北省招标中心招标专家、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组第五工作组组长、武汉市律师协会仲裁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员。
李蔚同志多次获中国民主同盟武汉市委员会优秀盟员称号,多次获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曾获武汉市教师五项技能大赛优秀奖,学校首届教师五项技能大赛一等奖,学校论文交流会一等奖,学校师德师风先进个人。
李蔚同志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在《湖北社会科学》等核心、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多次主持和参与省市级课题,主编教材一部、参与编写著作三部。
陈海峰,女,汉族,湖北鄂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副教授职称。现任政法学院教学副院长。
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十余年,主要担任环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侵权责任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主持并完成校级一般课题三项、校级重点课题一项;主持2018年湖北省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项。发表专业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两部,参编教材一部。作为课程负责人,《婚姻家庭继承法》获得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两次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项。多次获得学校“优秀教学质量奖”、 “优秀教职工”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张卫容,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研究生,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政法学院法学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研室主任,从事法学教育工作16年,主要担任《民法总论》、《物权法》等法学主干课程的教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民事诉讼法及法学教育。主持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项,院级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2项,发表论文近10篇。
田菲,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讲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专业方向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俞丽英,女,汉族,2015级硕士研究生,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为政法学院法学系教师,主要担任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公司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2022年获得政法学院“优秀教职工”称号。
政法学院
2023年2月13日